辽宁省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将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同时启动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调查摸底和监管级别确定工作。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划分三个监管级别,每年1月20日前动态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监管级别划分,并向社会公布。三级监管为风险最高级别的监管,主要对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涉及的经营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经营企业。上年度存在行政处罚且整改不到位和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企业也将实施三级监管。二级监管是对除三级监管外的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企业进行的监管。一级监管是对除二、三级监管外的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的监管。

对实施三级监管的经营企业,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二级监管的经营企业,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一级监管的经营企业,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随机抽取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3年内达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