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监管形势变化和需要,加强全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飞行检查工作,强化对医疗器械安全风险的防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总结了近年来组织的多次医疗器械经营飞行检查工作经验基础上,经过专题研究、听取多方意见,制定发布了《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飞行检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共5章40条,包括总则、组织检查、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处理及附则。《制度》针对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详细规定了启动、检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程序及各方责任和义务,提升了医疗器械经营飞行检查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省局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供稿)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粤食药监办械安〔2016〕27号)

(省局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