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6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3年 第30号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9月16日

附件

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医疗机构所在地医疗机构名称认定专业证书编号上海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消化、呼吸、心血管、神经内科、肾病、内分泌433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普通外科434天津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重症医学、血液、骨科、耳鼻咽喉、神经内科、心血管、感染、老年病(老年心脑血管)435北京卫生部北京医院麻醉、眼科、肾病、免疫、耳鼻咽喉、普通外科436黑龙江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医妇科、中医骨伤、中医肾病、中医内分泌、中医血液、中医耳鼻咽喉、中医眼科437江西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中医皮肤、皮肤、性病438陕西宝鸡市中心医院呼吸、神经内科、血液、普通外科、感染、肿瘤439上海上海市同济医院血液、医学影像(诊断、治疗)、妇产、泌尿、麻醉、眼科440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皮肤、妇产、呼吸、神经内科、肾病、内分泌、肿瘤、医学影像(治疗)441辽宁沈阳市胸科医院结核病442安徽安庆市立医院神经内科、妇产科、心血管、呼吸、消化、普通外科、肿瘤、泌尿443天津天津市胸科医院心血管、呼吸、心脏大血管外科、心胸外科444浙江宁波市第二医院神经内科、心血管、肾病、骨科、皮肤445广东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神经内科、皮肤、精神、麻醉、眼科、呼吸、肾病、普通外科、骨科、妇科、产科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