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我局《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2009]第2期》(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对本期公告中所涉及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发现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及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 [2009]第2期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