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医疗机构用械行为,日前,经广泛动员、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县级初评、专家验收、公告公示等环节,廊坊市正式确定首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示范企业(单位)”,包括10家生产企业、5家经营企业、10家医疗机构。

为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此次创建严把“三大关口”。一是标准“明”。针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不同特点,分别制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创建检查评定标准》,明确标准,统一标尺,通过集中培训,逐一向企业(单位)发放到位,确保企业(单位)享有充分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形式“新”。改变传统“县局初评、市局终评”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参评企业(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拟创建企业(单位)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示范企业(单位),确保评定程序规范,评定结果公正。三是范围“广”。辖区所有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均参与创建活动,真正达到了规范行业、优中选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