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公告(2018年第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2号),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出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证明,不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管事权。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不再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无违法违规的证明。

 

  特此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