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省局召开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工作座谈会,集中讨论研究我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管理办法。李志强药品总检验师参加会议并讲话。

这次座谈会,共邀请我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及部分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人近30人参加,重点就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具体内涵要求、监督检查制度和分级管理措施进行了集中讨论,并初步形成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会上,李志强对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尽快适应监管体制和理念变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和责任机制;二要深化“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立足实际,对标一流,学习借鉴先进地方的经验做法,探索适用、管用、好用的科学监管办法;三要强化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树立企业第一责任观,从源头上防控安全风险。(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