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省局召开实施“三定”工作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局长王越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姜伟主持会议。省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王越局长通报了“三定”规定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省局于去年10月26日启动转隶组建工作,同日即组织专班起草“三定”方案,过程中突出目标导向、国际视野,立足省情、改革创新,举全局之力、集各方之智,确保“三定”规定编制工作科学高效完成。

在主要职责设定上,注重把握依法依规、上下对应、统分结合等原则;在内设机构设置上,围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统一执法办案等改革要求和加强风险管控、推进智慧监管等监管理念,科学设置内设机构10个,加上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共计12个处室;机关行政编制核定109名。此外,全国首创在13个设区市组建省局检查分局,核定行政编制118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各设区市原食品药品监管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监管且具备检查员资格人员中择优划转。


王越在讲话中明确了“三定”实施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步骤,并就做好“三定”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定”实施工作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局党组对“三定”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成员由原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有关人员组成,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规范标准程序。严格执行程序规定,做到执行程序不走样、执行规定不变通。严格讨论决定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坚决执行党组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职能交接、工作衔接,处理好实施“三定”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确保机构改革与职能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保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