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经历了五次机构改革。(1)第一次:2000年9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成立,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建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并于2001年10月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直管理体制。(2)第二次:2004年3月,在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仍为正厅级建制、省政府直属机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直管理体制。(3)第三次:2009年2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副厅级建制,作为省政府的工作机构,归口省卫生厅管理,并取消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直管理体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划转至省卫生厅,省卫生厅的餐饮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责划转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第四次:2013年8月,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恢复正厅级建制,加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卫生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食品生产监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食品流通监管职责,划转至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第五次:2018年11月,撤销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组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市场监管局的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监管相关职责划转至省市场监管局。

截至目前,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情况是:(1)主要职责: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过程质量监管职责。(2)内设机构:内设综合与规划财务处、法规处、药品注册管理处、中药监督管理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科技处、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3)直属单位:下辖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中心、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省药物研究所)、省药品审评中心(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省药品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等10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和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建制)1个直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