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为缓解防疫用医疗器械紧缺状况,在加快应急防控用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做好出口医用防护服、口罩转供国内疫情防控应急使用备案基础上,根据1月31日局长应急办公会议决定,2月1日,省药监局制定出台《江苏省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口罩应急生产使用备案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转产防控应急使用的防护服、口罩。

企业在备案期间生产的产品,仅供各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使用。省药监局将通过现场检查、应急检验、备案审核把关等措施,全力指导企业尽快符合有关要求、切实做到质量安全可控。对取得备案件的企业,根据企业需要进一步做好专业指导,确保产能尽快释放。

截止2月1日,省药监局完成了省内9家出口医用防护服、口罩企业转供国内疫情防控应急使用备案工作,发放备案件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