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积极、开放的态度欢迎引进企业到广西投资投产。对已取得其他省、市、自治区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拟在广西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涉及(首次)注册申请的,提交已获批注册证产品的注册申请材料,并提供所提交的资料与原申报的资料一致性的书面证明,经自治区局审核符合现行法规要求后可予以认可。
2019-06-05 13:59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自即日起对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交通心肾胶囊”解除暂停销售措施,恢复该产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销售。
2019-06-05 13:59
2018-11-22 15:20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规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食药监械〔2012〕25号
2018-11-22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