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用于新冠肺炎防治定点调剂工作,加快推进临床使用,经研究决定,对医疗机构已取得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批准的,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的基础上
2020-04-07 10:09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充分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职责,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相关药品
2020-04-07 10:08
2月18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阳向东率队到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调研,看望慰问干部职工,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护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2020-04-07 10:06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药监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周密安排,在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2020-04-07 10:06
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市监综〔2020〕41号)的工作部署,为支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现就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补正资料提交时间通告如下:
2020-04-07 10:05
在3月12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司长袁林透露,全国已应急审批批准16个新冠肺炎检测试剂,药监部门监督、检查和监测等数据显示
2020-04-07 10:05
人民网北京3月27日电 27日,国家药监局于官网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近期发现
2020-04-07 10:04
近日,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大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浮梁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股、执法稽查局联合浮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共同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020-04-07 10:04
近日,市局稽查支队收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辖区内生产的一批涉嫌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流入我市的协助调查函后,支队快速核实了该批防护服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回复,严格落实国家药监局(国药监法〔2020〕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安全。
2020-04-07 10:03
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2020-04-07 10:03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用口罩等防控急需用品实施特殊管理。对于清远市辖区内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新增拟开展医用口罩
2020-04-07 10:02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家药监局已批准22个检测试剂产品注册,不断满足疫情防控需要。近期发现,个别未经注册的相关检测试剂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现就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等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0-04-07 10:02
捐赠境外生产的药品,应为我国药品标准收载或我国已批准注册的品种,以及国际上通用药典收载、在注册国合法生产并上市且符合质量标准的品种(未经我国批准注册的生物制品除外)
2020-04-07 10:01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现就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0-04-07 10:00
凡在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延续申请并已受理的企业和执业药师,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
2020-04-07 10:00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工作,有力促进和服务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2020-04-07 10:00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保障我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物资供应,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一级响应期间对医用口罩等防控急需用品实施特殊管理的补充通知》
2020-04-07 09:5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
2020-04-07 09:59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药监局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4-07 09:58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科研攻关和供应保障,我局组织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应急审批程序》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04-07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