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适用范围 1
二、 技术简介 1
三、 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2
(一) 综述资料 2
(二) 研究资料 9
(三) 生产制造信息 13
(四) 技术要求 13
(五) 检测要求 19
(六) 风险评价资料 20
(七) 说明书 25
四、 名词解释 26
五、 参考文献 27
六、 起草单位 27
附录I: 同步加速器结构组成 28
附录II: 回旋加速器结构组成 37
附录III 粒子束治疗系统性能指标要求 39
附录IV: 图像引导系统要求 71
附录V: 激光定位系统要求 75
附录VI: 呼吸门控系统要求 80
附录VII: 多元限束装置要求 82
附录VIII: CT模拟定位系统要求 87
附录IX: 治疗计划系统要求 99
附录X: 医用电气设备:轻离子束医用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103
附录XI:放射治疗X射线图像引导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153
附录XII:相关标准 203
粒子束治疗系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对粒子束治疗系统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制造商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申请人/制造商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粒子束治疗系统(不包含临床评价和临床试验的内容)。粒子类型包含质子和/或碳离子。主加速器类型为同步加速器或回旋加速器。其他类似的粒子束治疗系统可参照本指导原则的相关内容。
二、 技术简介
粒子束治疗系统,目前常见的有质子治疗系统、碳离子治疗系统和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此类系统结构复杂、体积庞大。质子和碳离子束以其特有的布拉格峰剂量分布特性,将射线能量更多的集中在肿瘤组织,增强对肿瘤杀伤力的同时减小对正常组织的伤害。
粒子束治疗系统的常用种类划分情况:
(1)按加速的粒子类型划分
质子加速器、碳离子加速器、质子及碳离子加速器。
(2)按主加速器种类划分
同步加速器、回旋加速器。
(3)按治疗机架种类划分
固定机架、旋转机架。
(4)按束流配送方式划分
扫描束、散射束。
三、 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一) 综述资料
制造商应提供对设备及其部件进行全面评价所需的基本信息。产品的综述资料作为注册文件中一个单独的文件,应关注以下内容:
1. 产品概述:
(1)申报产品的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及名称的确定依据。
(2)产品的型号规格、申请人、生产地址、具体安装地点。
(3)粒子种类、产生方式、工作原理、作用机理概述。
(4)系统基本参数:
l 治疗室个数;
l 粒子种类、加速方式;
l 机架类型(旋转机架或固定机架)、机架旋转范围、固定机架角度;
l 束流配送方式(扫描束或散射束)、束流切换时间、束流引出时间、流强范围、能量范围、射程范围、能量调节步长、能量调节方式、照射野范围、剂量率、束斑范围、半影宽度、束流位置精度;
l 设备参考点高度、虚拟源到设备参考点的距离。
(注:系统的基本参数应作为申请表附件单独提交,将体现在注册证书中。)
(5)治疗方式:适形、调强等。
(6)涉及的其他技术:图像引导(具体成像方式);呼吸门控和/或其他人体器官运动管理方式;特殊治疗技术(例如眼部治疗)。
(7)粒子束治疗系统具体安装地点的总体布局结构图:包括各级子系统的布局;各子系统内设备的分布、具体位置;治疗室的布局、治疗室内各设备的布局;其他辅助设备的布局;各子系统和/或设备之间的物理连接/功能连接等。
2. 结构组成、工作原理、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
(1)结构组成
粒子束治疗系统通常可以分为三个一级子系统:加速器子系统、治疗子系统和与本系统配合使用的其他设备。
一级子系统又可以分为若干二级子系统,二级子系统又可以划分为下一级子系统,最后是组成子系统的若干设备。
对于同步加速器,加速器子系统通常包含:注入系统、中能传输系统、主加速系统、高能传输系统。
对于回旋加速器,加速器子系统通常包含:主加速器系统、能量选择系统、束流传输系统。
治疗子系统通常包含:旋转机架(或固定机架)、治疗头(扫描束或散射束)、激光定位系统、图像引导系统、患者支撑系统、呼吸门控或其他运动管理系统、治疗控制系统、治疗记录与验证系统、患者转运系统。
与本系统配合使用的其他设备通常包含:治疗计划、CT模拟定位系统。
申请人应提供粒子束治疗系统的结构组成列表,列表中应分级描述设备的结构组成、关键部件等信息,列表形式见附录I、附录II。
注1:附录I、或附录II列表中的产品组成(技术指标部分除外)应作为申请表附件提交。
注2:作为申请表附件提交的文件中治疗子系统内的以下组成部分应注明部件编号或型号,如果是外购部件应注明制造商和产品型号:机架、治疗头、多叶光栅、激光定位系统、图像引导系统、患者支撑系统、呼吸门控或其它运动管理系统、患者转运装置、治疗记录与验证系统、治疗控制系统、CT模拟定位系统、治疗计划系统。
注3:申请人可根据申报产品实际情况对附录I、附录II中的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删减,同时应说明理由。
(2)工作原理、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
按照附录I或附录II表格中产品组成的顺序提供各级子系统及组成设备的示意图、实物图片,及详细的文字描述。文字描述包括:粒子治疗系统的工作原理;各级子系统和子系统中设备的工作原理、在整个系统中的具体功能,和其他子系统/或设备之间的物理连接/功能交互;关键设备的设计原理、结构组成、材质、性能、技术指标等。
3. 预期使用环境:
按照结构组成列表的顺序给出各子系统和/或设备的使用环境、工作条件(温度、湿度、电压、电源频率、功率、压力等)。
预期使用环境可根据具体情况描述至子系统级或设备级,有相同运行的条件的子系统或设备可统一描述。
4. 适用范围、禁忌症
应明确粒子束治疗系统的具体功能,如是否可实现立体定向治疗、是否可实现调强、是否有图像引导、是否可实现呼吸门控等功能。
制造商应根据粒子束治疗系统的具体功能,确定其临床适用范围,并明确其绝对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
5. 同类产品情况介绍:
阐述同类产品(国内外已上市)或前代产品的信息。阐述申报产品和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治疗方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对于同类产品,应当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可列表对申报产品和已上市同类产品的性能指标进行对比。
对比表格中至少应含以下内容:
表1技术指标对比表
技术指标 | 申报产品 | 已上市同类产品 |
治疗室个数 | ||
粒子种类 | ||
加速方式 | ||
机架类型 | ||
机架旋转范围 | ||
固定机架角度 | ||
束流配送方式 | ||
束流切换时间 | ||
束流引出时间 | ||
流强范围 | ||
能量范围、射程范围 | ||
能量调节步长 | ||
能量调节方式 | ||
照射野 | ||
剂量率 | ||
束斑范围 | ||
半影宽度 | ||
束流位置精度 |
6. 辅助设施:
辅助设施不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申报,但是其为粒子束治疗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必不可少的条件。对于实现粒子束治疗系统的功能,保障外围环境的辐射水平、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等至关重要。辅助设施由制造商提供,或者由制造商对使用方提出要求。在综述资料中应对辅助设施的提供方及其具体要求进行介绍。
辅助设施通常包含公用设施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供水系统、通风系统等)、辐射防护系统(辐射屏蔽、安全联锁、辐射监测)两大部分,具体见下表。制造商可根据本公司产品具体情况对表中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应对表中各部分的内容做详细介绍。公用设施部分重点关注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系统的具体要求及如何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辐射防护系统重点关注其对防护墙材料的要求,如何降低外围环境辐射水平,辐射监测和安全联锁功能。
粒子束治疗系统外围环境的辐射水平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并由相应管理部门进行监测。
表2 辅助设施组成部分
公用设施 | 供电及地线系统 (供电系统将外部电网的高压电转变成装置配电设备的组合。) | 低压配电柜 低压开关柜 UPS电源 接地地线 |
供水系统 (供水系统是水制备、水输运和温度流量监控设备的组合,主要为加速器大功率设备提供冷却内循环水。) | 内外循环水设备: 冷却塔、水泵、水箱、阀门等 热交换设备:换热器、冷水机等 制水设备:纯水系统 监控设备 | |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包括进风口、排风口、送风管道、风机、降温及采暖、过滤器、控制系统以及其他附属设备在内的一整套装置) | 空调设备 通风设备 监控设备 | |
供气系统 (供气系统由供气端至用气端组成,主要包括高压气体制备设备、储气设备和监控设备等,主要为加速器中气动装置提供高压气源) | 高压气体制备设备:空气压缩机、干燥机、过滤器、汽水分离器 储气设备:压力容器 监控设备:控制系统、压力表 | |
辐射防护 | 辐射屏蔽 (为屏蔽束流输运以及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电离辐射而设计建造的建筑) | 屏蔽体、防护门 |
安全连锁系统 (为保证安全在治疗中心专门设置的一个用硬连接的安全连锁保护系统) | 报警显示设备 手动安全按钮 控制设备 | |
辐射监测系统 (为保障个人、公共场所和设备安全,针对粒子束治疗装置场所、外部环境以及工作人员进行剂量监测的系统) | 场所监测:中子剂量仪、伽玛剂量仪等 环境监测:中子剂量仪、伽玛剂量仪等 个人监测:剂量计等 |
7. 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对于已获得批准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应当提供批准文号和批准文件复印件;预期与其他医疗器械或通用产品组合使用的应当提供说明;应当说明系统各组合医疗器械间存在的物理、电气等连接方式。
外购部件/软件注册证书中的适用范围应包含其在本次申报注册产品中的应用。
(二) 研究资料
1. 性能研究
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如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辐射安全)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不适用条款应逐个标准列表说明理由。
2. 产品设计开发资料:
产品设计、开发、研制、生产过程的总体介绍和分级介绍。包括产品设计方案、产品主要组成部分的部件研制情况。新技术、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过程、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解决的过程及结果。
3. 产品需求分析和验证确认资料
产品的需求分析资料包括系统级、子系统级或设备级的产品需求规范。
产品验证确认资料是在产品设计的过程中实施的验证和采用的方法、设计改进措施和产品验证的结果。
关于需求分析、验证确认资料,加速器子系统可提供一级子系统的资料;治疗子系统除一级子系统的资料外,还应涵盖附录I列表中三级子系统的资料。例如旋转机架、治疗头、图像引导系统、激光定位系统、呼吸门控系统等的需求分析和验证确认资料都应体现在申报资料中。
4. 环境试验:
医用电气设备应按照GB/T 14710的要求进行环境试验。若无法按照GB/T 14710要求进行环境试验,制造商应说明无法进行试验的详细理由,并说明预期使用环境、运输过程等如何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
5. 生物相容性评价
对与患者和使用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的生物相容性进行评价。
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资料应当包括:
(1)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和方法。
(2)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与人体接触的性质。
(3)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
(4)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的评价。
6. 软件研究
提供单独的软件描述文档,具体内容详见《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软件描述文档应涵盖本产品的全部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加速器子系统需提供一级子系统的资料,治疗子系统的资料应细化至三级子系统,与本系统配合使用的其他设备:治疗计划系统、模拟定位系统的软件也应包含在描述文档中。
7. 产品的持续稳定性和可靠性研究
产品的持续稳定性和可靠性,在临床使用中至关重要,应采取措施保证产品的持续稳定性和可靠性。
(1)持续稳定性:
应提交产品稳定性研究资料,并对如何保证产品上市后的持续稳定性作出规定,包括日常维护和质量保证程序等要求。
和产品持续稳定性相关的技术指标:引出流强稳定性、位置精度、能量精度、剂量精度。
(2)产品的可靠性:
产品的可靠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耐久性:产品使用无故障性或使用寿命长短。
可维修性:当产品发生故障后,能够很快很容易的通过维护或维修排除故障。例如:降能器的可维护性。
设计可靠性:这是决定产品质量的关键,由于系统的复杂性,以及人在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差错和操作使用环境的种种因素影响,发生错误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所以设计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产品的易使用性和易操作性。
制造商应提交粒子束治疗系统的可靠性相关资料,包括耐久性、可维修性、设计可靠性等方面。
和产品可靠性相关的主要技术指标:开机率或有效供束时间、故障率。给出和产品可靠性相关的主要技术指标的确定依据。
8. 使用期限
(1)使用期限的研究资料
应提供粒子束治疗系统使用期限的研究资料。关键部件、易损部件的使用期限可单独确定,并提供研究资料。
系统的使用期限和预期使用寿命及上市后的实际使用状态相关。预期使用寿命由使用环境、易损部件更换次数、设备故障状态、维护维修频率、经验数据等多种因素确定。制造商应对和预期使用寿命相关的多种因素进行综合研究,确定产品预期使用寿命。上市后的实际使用状态,例如使用频率、使用环境、使用方法、维护情况也会对系统的使用期限有影响,实际使用期限可能比预期使用寿命长或短。相关责任方应对和使用期限相关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整个系统及关键部件、易损部件的使用期限。
(2)设备停产的相关规定
制造商应当根据质量体系的要求制定设备停产或淘汰后对市场已装机设备提供维修年限的方案。
1客户沟通: 对于计划停产或淘汰产品应向用户承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及配件的时间。
2备件库存期限:通知客户最后购置备件期限, 并报废相关备件库存。
其余:略